非法辞退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发布时间:2023-06-16 09:35:00
来源:法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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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辞退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非法辞退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的工资和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并且非法辞退的补偿是双倍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非法辞退的表现形式
非法辞退有下列三种表现形式: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企业的证据依据是否合理、准确;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企业的辞退理由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里的规定;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三、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1.在试用期内,企业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是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录用条件的设计十分重要,对此,企业应当明确录用条件,将其向员工公示并以存档,以备不时之需。
2.员工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何谓“重大损害”,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企业应予以明确,尽量避免“泛泛而谈”,从而导致在发生争议时处于不利境地。
3.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只有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才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