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车辆脱轨,构成D类事故,且未按规定报告,相关责任人被罚-环球热闻
发布时间:2023-05-28 09:34:33
来源:中国基建报
【资料图】
今日(5月26日),本报从国家铁路局获悉,由于造成车辆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且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没有按规定报告,近日,该起事故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款5000元。
据悉,2023年3月28日,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腾桥电厂站2道利用翻车机卸车作业时因翻车机故障造成车辆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雷某某、邱某某没有按规定报告,擅自组织检修人员对事故车辆进行起复。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5月15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雷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邱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刘晓枫)